德宏州公安機關公開招聘專職輔警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德宏州公安機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警?,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員數(shù)量
本次招聘崗位為德宏州公安機關邊境專職勤務輔警。邊境專職輔警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計劃招聘邊境專職輔警125名(男性106名,女性19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3.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出生)。
4.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明顯紋身。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8.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現(xiàn)役軍人。
10.在讀全日制學生。
11.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4.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yōu)先聘用。
5.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
(一)報名
報名時間
2019年1月21日至1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
報考人員報名前仔細閱讀《德宏州公安機關公開招聘專職輔警公告》,準確填寫《德宏州公安機關公開招聘專職輔警報名表》并認真校對個人報考信息。
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可到報名點領取或網(wǎng)絡自行下載(附下載方式)。
1.德宏籍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間內(nèi)攜帶證件照片4張、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需正反復印)、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填報報名表2份、誠信承諾書1份到德宏州芒市大街32號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311室參加現(xiàn)場報名。
2.非德宏籍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間內(nèi)將報名表、證件照片電子版、誠信承諾書,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掃描件等材料發(fā)送至電子郵箱(zblgzs@163.com)。
報名咨詢電話:0692-2193186,0692-2103207。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網(wǎng)上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方式:負責招聘報名環(huán)節(jié)的工作人員對網(wǎng)上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未達到招聘條件者,工作人員會在體能測試開始的前一天通過郵箱和電話答復未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未收到郵箱回復信息或未接到電話者視為通過資格審查人員。
參加現(xiàn)場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方式:參加現(xiàn)場報考的人員,工作人員現(xiàn)場審驗報名者提供的報名材料,并當場答復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三)體能測試
時間:2019年1月30日上午8:30;
地點:德宏州體育運動中心田徑場。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務于1月30日上午8:00在德宏州體育運動中心田徑場集合,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進入考場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現(xiàn)場實行封閉式管理,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計算成績。
(四)體檢
體能測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特殊標準》模式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參加招聘的資格。體檢結論一經(jīng)作出,不再進行復檢。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
體檢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zhí)行。政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公示、聘用環(huán)節(jié)。
(六)遞補
體檢和考察政審階段出現(xiàn)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考生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聘用,對公示期內(nèi)群眾反映存在問題人員,待問題核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報考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和“五險”的總額為每月人均3700元,其中,年度社會保險按照省、州規(guī)定標準繳納;使用單位為輔警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配備必要的執(zhí)勤和安全防護裝備。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州紀委駐德宏州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參與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嚴肅處理。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聯(lián)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監(jiān)督電話:0692-2115110)。
本公告由德宏州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
聯(lián)系電話:0692-210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