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現將民兵教練員兼駐校教官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招聘民兵教練員兼駐校教官11名,其中巧家縣第一中學2名、巧家縣第二中學2名、巧家縣第五中學2名、巧家縣職業(yè)中學2名、巧家縣第七中學2名、巧家縣第三中學1名。按照學校和軍事機關管理規(guī)定,主要負責學校國防教育活動開展、參與學生日常管理、協(xié)助學校做好安全工作和參加軍事機關組織的軍事訓練、戰(zhàn)備演練、搶險救災等活動。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2.男性,服役年限滿2年以上的退役軍人;
3.熱愛國防事業(yè)和人民武裝工作,具備較高的政治素養(yǎng)和道德品質,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4.年齡18-35周歲;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6.已編入縣基干民兵組織,通過民兵教練員或學生軍訓教官資格認定。
7.能勝任軍事訓練組訓和教學管理工作,熟練操作計算機辦公軟件,具備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
(二)優(yōu)先條件
1.服役滿5年以上的退役軍人;
2.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軍人;
3.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
4.擔任過作戰(zhàn)部隊班長以上職務或有組訓經歷的;
5.參加過反恐維穩(wěn)、搶險救災或重要安全警戒等重大演訓活動的;
6.取得通信、防化、工程、偵察等軍事職業(yè)技能鑒定證書或其他與軍事訓練相關專業(yè)資格證書的;
7.參加師級以上單位組織的比武競賽獲得表彰,評為訓練尖子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招聘條件
1.曾因違紀、違法受過處理的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法、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或被解聘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或國有企業(yè)辭退、開除公職的;
5.在各類應聘、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舞弊等違紀行為的;
6.政治考核不能通過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以及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7日。
2.報名地點:巧家縣人民武裝部軍事科。
3.報名所需材料:①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本人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④本人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⑥個人征信報告;⑦本人服役期間參加軍隊職業(yè)技能培訓或參加重大活動立功、受獎的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核選拔
1.由縣人武部組織,滿分為100分,由技能考核、體能考核兩部分構成。
(1)技能考核。采取四會教學法方式進行1個自選課目示范教學。技能考核成績占考核成績60%。
(2)體能考核??己藘热莅?000米跑、30米2蛇形跑、引體向上三個課目,按照軍事體育訓練大綱進行評分。體能考核成績占考核成績40%。
2.總成績=技能考核成績60%+體能考核成績40%。各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考生總成績低于所報考崗位平均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考核選拔時間:2024 年 12 月 30 日9時,地點:巧家縣人民武裝部。
(三)體檢和政治考核
由縣人武部統(tǒng)一組織,內容和標準參照基干民兵執(zhí)行。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政治考核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政治考核不通過或放棄的,按照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所在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1個月試用期),勞動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期內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以及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人員,或者有違紀違法、違反學校管理規(guī)定的,縣教體局會同學校商縣人武部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取消民兵教練員或軍訓教官資格。合同期內,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應提前7天提出書面申請。
(五)薪資待遇
試用期工資每人每月2000元,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資每人每月5100元(含五險個人和單位繳納部分)。
四、注意事項
(一)招聘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查閱了解有關信息。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聯系不暢通或未及時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報考人員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本公告由巧家縣人武部和巧家縣教體局負責解釋。
五、咨詢方式
巧家縣人武部軍事科(0870-2351426)
巧家縣人民武裝部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