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滿足昆明市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工作開展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制工作人員,具體招聘事宜如下。
01.招聘計劃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昆明市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務科工作人員3名(含教務員1名;活動策劃1名;品宣人員1名)。
02.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簽訂固定勞動合同的用工方式,由昆明市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以簽訂固定勞動合同的方式至昆明市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工作。
03.招聘方式
資格條件
事業(yè)單位招聘
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用
04.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報名資格初步審查不合格的,不收取報名表,不進入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及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3)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具體崗位條件
05.薪酬待遇
繳納五險一金,具體薪資根據崗位、學歷、個人業(yè)績確定。按照校外教育機構特點,公休日和部分節(jié)假日需要上班。
06.其他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2024年 12 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qū)桃源街97號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六樓行政科。
3.報名咨詢電話:0871-63178334(楊老師)。
4.報名時需提供材料:
(1)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一);
(2)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3)本人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驗原件,收復印件同時需提供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本人近期半寸(小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5)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或工作技能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驗原件,收復印件);
(6)提供報考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二)。
中心將按照報名人員提交報名資料的學歷、專業(yè)、履職條件、崗位匹配度等條件進行資格預審,確定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人員。具體筆試,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請持續(xù)關注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微信公眾號,未按照通知要求參加的后續(xù)考生,視為主動放棄。
考試內容和流程
考試內容分為筆試和面試+實操(工作實際應用能力)三個環(huán)節(jié)。
1. 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結果以電話形式通知報名人員;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
廣東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2. 筆試。根據招聘崗位按照報名條件篩選1 : 3 的比例進入筆試人員,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時間90分鐘,筆試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20%。筆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不組織培訓,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知識水平,內容主要為事業(yè)單位輔助用工人員必須具備的基礎知識、基本政治理論,政策法律以及問題分析處理、公文寫作及辦公軟件操作等基本知識。(筆試時間、地點電話另行通知。)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 1 :3 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實操。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實操人數 1 :3 的比例確定參加實操人員,實操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實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實操成績×4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小數,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6. 體檢。由昆明市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提交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事業(yè)單位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事業(yè)單位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7.考察。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實施。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對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決”。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需由本人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8. 公示。根據崗位需要,綜合成績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通過相關渠道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后出現放棄情形的,按照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試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試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試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9.聘用。新招錄人員一經錄用,將與昆明市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簽訂標準制式勞動合同并至昆明市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工作。
07.相關說明
1、應聘者需現場報名,對所提交的應聘材料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發(fā)現與事實不符,招聘方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2、應聘者提供的報名材料收取后不予退還;
3、應聘者提供的聯系方式需有效、準確,如因應聘者原因造成無法及時通知應聘者相關考試和審核結果,責任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4、本次公開招聘所有解釋權歸昆明市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
5、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考前培訓,對于社會上有關考試培訓、網站或出版物等,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防止權益受損。請社會各界加強監(jiān)督,如發(fā)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共同維護良好的招聘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招聘考試環(huán)境。
盤龍區(qū)青少年活動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