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3-11-07 13:22:01 關注:7628次
北京交通大學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雙一流”建設高校。
我校現(xiàn)啟動2024年度非教學科研崗位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含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輔導員崗位(事業(yè)編制):12人左右
實驗技術崗位(事業(yè)編制):5人
黨政事務崗位(校聘勞動合同制):13人
技術支撐崗位(校聘勞動合同制):8人
服務保障崗位(校聘勞動合同制):2人
具體詳見附件《北京交通大學2024年度非教學科研崗位需求信息表》或登錄招聘系統(tǒng)查看。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熱愛高等教育事業(yè),具有立德樹人的崗位意識,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
2.能夠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踏實認真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協(xié)調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學習成績優(yōu)異,身心健康。
3.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其中應聘實驗技術崗位的人員,應具有博士學歷。須已取得各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即最高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落款日期均為2024年內)應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應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應聘輔導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0周歲(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國內應屆碩士畢業(yè)生一般不超過27周歲(1997年1月1日后出生);應聘實驗技術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應聘其他崗位人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在本校相近崗位工作六年及以上的二級單位自聘人員,可以適當放寬至42周歲(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應聘輔導員崗位和實驗技術崗位的人員,國內應屆畢業(yè)生須符合北京市接收應屆畢業(yè)生落戶政策,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關于在京就業(yè)落戶的要求,社會在職人員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6.無違法違紀處分記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如有隱瞞參加被錄用的,經查實后予以辭退。
7.滿足《北京交通大學2024年度非教學科研崗位需求信息表》中“應聘條件”要求。
三、招聘工作安排
1.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11月12日。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方式:
登錄我校招聘系統(tǒng)報名,網(wǎng)址:https://bjtu.zhiye.com/social
嚴格按照填報說明在線提交信息和個人簡歷,同時必須以附件形式上傳以下材料(pdf或圖片格式文件):
(1)各學習階段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上傳《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信網(wǎng)學籍驗證報告或其他學籍證明材料。取得海外學歷者,同時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上傳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出入境記錄。
(2)北京市常住戶口人員還須上傳戶籍證明(首頁及本人頁)。
請確認所填簡歷信息及附件材料真實、完整、準確,本次招聘資格審核貫穿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或不符合應聘條件、聘用條件的情況,取消其應聘及聘用資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合同。
3.學校根據(jù)招聘條件及報名情況,按相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組織筆試或專業(yè)技能考察、心理測評、面試、綜合考察等環(huán)節(jié),擇優(yōu)錄用。報名人數(shù)不足或通過初篩人員較少時,縮減本次招聘計劃或停止該崗位本次招聘工作。
四、崗位說明
1.輔導員和實驗技術崗位聘用方式為事業(yè)編制聘用,學校與錄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黨政事務、技術支撐、服務保障崗位聘用方式為校聘勞動合同制,學校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事業(yè)編制人員和校聘勞動合同制人員之間無直接轉換類型的通道,需按照相關招聘條件和要求應聘、招錄。
2.校聘勞動合同制人員不解決落戶,人事檔案不放入學校管理。受聘期間,校聘勞動合同制人員可享受與事業(yè)編制人員同等的租住周轉房(床)、子女教育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技術支撐崗位人員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
3.社會在職人員原則上應在收到錄用通知后一個月內辦理完畢入職手續(xù),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和留學回國人員原則上應于2024年9月1日前辦理完畢入職手續(xù),否則視為主動放棄入職資格。原單位有離職脫密等要求的,須第一時間與相關用人單位、學校溝通,及時妥善辦理相關手續(xù)。
五、其他
1.凡與北京交通大學教職工(含離退休教職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系統(tǒng)中填寫情況,并承諾內容真實準確。與應聘者有以上關系的校內教職工,在相關工作中應主動提出并在招聘中全程回避。對瞞報上述信息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應聘資格,已入職的解除合同
2.應聘人員須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隨時關注個人郵箱、短信、招聘系統(tǒng)網(wǎng)站公告等渠道的通知。
3.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北京交通大學人事處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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